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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消息
真佛宗戒律儀軌
「真佛宗」到目前為止,祗維持了我與諸多學生的修行派別稱號。我們沒有組織,分居世界各地,真正的道場,才開始在美國設立。老實說,我不願把它組織化,我祗想,真佛宗是無形的修持法門,讓每一個人領受一份真正的有益佛法,去了生死,去明心見性,去行菩提道,人人修行,人人成佛。

我個人先從道開始修起,所以每一個學生要恭敬道家三清祖師,對天上的神仙也要尊敬,對執因果界的神也要尊敬。尤其對三山九侯先生、清真道長。不可因修了別法,反過來譭謗道門。其實道家深不可測,不入其門,不知「周天瀰合」,切勿以為佛門批評外道,便是道家,當時釋迦牟尼佛批評外道,指的是婆羅門教及印度其他雜教,非中國的道家也。我是道長之尊。

對顯教,我個人在顯教修了十多年,受菩薩戒。諸真佛弟子也可修淨土宗或其他宗派,各依止法師修行,我們認為顯密教各宗,宗宗平等,法法平等,祇因人之根器不同,故有八萬四千種人,修八萬四千種法,我們仍然尊敬禮敬佛門顯教的所有法師。我在顯教是菩薩戒優婆塞。

我的最後是依止密宗的,修密宗法是將三業轉成三密,也是秘密莊嚴,大圓鏡智之法。真佛宗弟子要恭敬禮拜蓮華生大士,蓮華生大士是藏密第一代祖師,我個人受秘密灌頂之後,入毗盧性海,後再傳法給諸弟子,是為「紅冠聖冕金剛上師」。

真佛宗雖無組織,但皈依者眾,全世界都有人皈依,我要大家記住三點:

第一、真佛宗是道、顯、密三者合修法門,應世而生,最適合現代人修行的不二法門,法緣殊勝,在未來更可預期。

第二、有志宣揚真佛宗者,須具上師資格。上師的身份有二:其一,由根本上師認可為上師。其二,確實在修持中「明心見性,自主生死」,由本尊認可,本尊佛菩薩顯現,認可為上師。(這點要確確實實,若妄言,入大阿鼻地獄,永世不得超生。)   由上師認可的,也得修持道、顯密多年,經觀察確實知法、修法、悟法,有確實證驗方可為人之師,否則誤了宗名,反而下墮,同樣入大阿鼻地獄。

第三、已皈依根本上師,其他上師,不可再收過去的師兄弟為徒,以免混亂了傳承。這點要記住,很重要。

真佛宗的弟子,目前在全世界已有十餘萬人,皈依弟子來自全世界各國,這個數目是我發出「皈戒證書」的數字。每一天,都有人來皈依,親自到美國接受皈依灌頂的,或者寫信要求皈依遙灌頂的,相信短短幾年之中,這個數目會變成十倍百倍。

有很多真佛宗的弟子,皈依之後,問我真佛宗要守甚麼戒律?我們在皈戒證書如此寫道:「茲因佛旨。一心皈依佛門。認禮明師。皈依蓮生法師。願盡形壽奉佛意行善。願盡形壽奉法持戒。願盡形壽效忠國家。孝幎父母。禮敬師長同門。一生一世。奉行不二。特具疏文上表。天上地下諸佛菩薩共鑒。」
  
首先,要談的是真佛宗戒律,所謂「願盡形壽奉法持戒」,就是願意盡自己所有的一切力量形壽,去奉持正法,去持(嚴守)戒律。這戒律就是佛法的五戒,我們真佛宗是正宗,是佛法的正法,所以要守正法的五戒。這五戒是:

一、不殺生──慈心悲物,不殺生物。更積極的是放生。
二、不飲酒──這不飲酒指的是不醉酒,不因酒亂性。
三、不邪淫──除了夫妻之外的淫事,便是邪淫。
四、不兩舌──不搬弄是非,犯口業,譭謗正人正法,均是犯了此業。
五、不偷盜──不是自己的東西,不偷不盜。

這是真佛宗最基本的戒律,也是佛法最基本的戒律,真佛弟子也是佛弟子,自然要守這五戒的。另外,修行佛門正法,孝養父母,禮敬師長,尊敬同門,這是做人的根本,這當然是要做到的,連這一點都辦不到的,請自動把「皈戒證書」寄回給上師。因為這樣不守戒律的弟子,是不如法的,就算皈依真佛宗,但未奉法持戒,等於無用,留一張「皈證書戒」如廢紙一般。

凡是守五戒,制十善的真佛弟子,我祝福眾弟子,一者無怨敵,離一切疾病,壽命延長吉祥安樂。二者全家人和悅無爭,離一切諂佞,人人受到世人的敬重。三者所有持戒行善諸弟子無諸意外災害,無枉死者。四者凡持戒行善者,諸天常加垂護,令諸弟子歸敬三寶,皆願修習菩提行。五者福田圓滿。

由於世人未必全是聖賢,因而自然有犯戒者,犯戒者若有懺悔心,則須修懺悔法。發願先前所作諸罪業,在諸佛上師面前至心發露懺悔。

人生的罪甚多,要談起來數也數不清,例如很多根本不信「因果」,也不相信報應,一開口就是「我甚麼都不信」,這甚麼都不信,就是「自持尊高」,很容易放逸,便造了惡業。

世人聖賢少,愚夫多,一切行為常受無明的束縛,一交上惡友,就很容易隨緣下去,所以世人交友要特別小心,有很多壞習氣的朋友,少跟他來往,因為一次隨順他,就種下次次隨順下去的根,這樣也很容易造了諸惡業。

貪心也是人類的習性之一,貪的種子是影響人類走向罪業的第一誘惑,例如貪色,美色人人喜愛,不應該去貪的也想去沾,這貪的種子是很纏人的,修持的行者要用「觀空」及「不淨」的方法來轉移貪色之念。若不如此修習,老和尚、老道士,照樣夜夜夢春宵,夜夜偷撒尿。這「美色」二字不貪,才算是修真存德之士,若有貪色之行為,那真是造了大罪業。貪財也是一樣,人為財死,鳥為食亡,除了自己應得的之外,貪財是憂惱的種子,修持的行者要學習「知足常樂」,有了「知足常樂」才不會有貪財的大欲,此乃無貪品自高。

又因嫉妒,去諂害他人,心中也常煩惱。

還有更重的罪業是「五逆罪」。像破壞了佛塔或佛寺,把善書經典焚燒,把佛像毀壞了,盜用了三寶財物。譭謗了佛法,污罵聖教,迫害正法的修持者。殺害了父母,出佛身血,破和合僧,殺阿羅漢。撥無因果,常行十不善業,這就是很嚴重的「五逆罪」。

犯了這些罪業的人,要速速懺悔,廣說正法,利益天下群生,用正法來降伏自己的心魔,轉大法輪,用六波羅蜜法,除去了十大不善業,降伏貪欲瞋欲癡欲,煩惱及眾苦悉皆退散,使自性發光而得圓滿。

真佛宗弟子,當得宿命的大智慧,能憶得百千生,能日日修持如來傳下的正教正法,做一切隨緣善業,奉事最勝尊的上師,遠離一切不善種殊勝,去救護罪苦眾生,速證無上大菩提。

欲修「懺悔法」,有五項重點:

一、請佛證知──

須奉請「無量壽佛」、「勝光佛」、「妙光佛」、「阿初佛」、「功德善光佛」、「師子光明佛」、「日光明佛」、「網光明佛」、「寶相佛」、「寶燄佛」、「燄明佛」、「燄盛光明佛」、「吉祥上王佛」、「微妙聲佛」、「妙莊嚴佛」、「法幢佛」、「上勝身佛」、「可愛色身佛」、「光明遍照佛」、「梵淨王佛」、「上性佛」。這是西方請了三佛,東方請了五佛,南方請了五佛,北方請了八佛。這二十一位佛,共同奉請來觀想,來住在空中,成為您的懺悔證知。

二、放光消障──

這二十一佛的威力,可以使造諸惡業者,滅罪得福,這是二十一佛的真實功德。修者在靜慮中思戀二十一佛來住空中,一一佛從身毛孔中放大光明無量,有百千種光明之色。光先從毛孔中出來,後放大光明,二交織成無量色。這一照射,把十方世界的剎土全變成佛國,而自己也在光明世界中安住。所有五濁惡世,全為佛光所照。這二十一佛的放光普照,一照穢國,化為佛國。二照諸眾生,使諸眾生的十惡業,五無間罪,譭謗三寶,不敬上師,不孝父母,應墮地獄、餓鬼、畜牲的人,全因二十一佛的光明而得甪脫。三照定自己,使自己惡業消除,因得佛光加被之力,皆得安樂、端正,一切福慧具足,莊嚴如佛,得見十方三世一切諸佛。

三、稱名持咒──

若修持者見光,則須至心,稱唸二十一佛名二遍,再持七佛滅罪真言:「離波塑波帝。求訶求訶帝。陀羅尼帝。尼訶拉帝。毗離尼帝。摩訶迦帝。真寧乾帝。娑婆賀。」此咒共持一百○八遍至一千○八十遍。

四、觀想手印──

左手握拳於腰際。右手開掌,五指平伸,如同五色光皆自然開放照射,掌置心口間。

五、迴向懺悔──

自己歷世所作之業障,應墮惡道、地獄、畜牲、餓鬼之中,或阿修羅境界,甚至八難處,皆因我修習正法懺悔,所有業障皆全悉消滅,所有惡報未來不受。亦如過去諸大菩薩修菩提行,所有的業障全部懺悔,我之業障亦全部發露懺悔,不敢不披陳,目前之罪願全部消除,未來之惡,不敢再造。特奉請二十一佛為證知見證。

止法之修持,即靈仙根本懺悔法,修持此法者,亦得加持「四加行法」及「上師相應法」,一切按儀軌來,自可脫除罪障,獲福無量。

密教的戒律,應該比顯教更嚴格,密教一開始,就有十四條根本墮戒。所以凡是金剛弟子,一定要了解一切金剛秘密的戒律,而且要了了於心,一切戒律要盡力去遵守,永遠不破戒,尤其這根本十四大戒,一條也犯不得的。

第一條──對於上師身口意不恭敬。

解釋:上師由於代佛傳法,是一體三寶,密教以師為第一皈依,平時就視師如佛。所以弟子在皈依前,就要好好去瞭解上師,免得皈依之後又後悔,形成了對上師身口意的不恭敬,既然皈依了,就要敬師重師,如此才有功德,才有佛法成就。若譭謗,就犯了「密教根本十四大戒」第一條,墮金剛地獄。

若皈依上師後,確實知道這是一位假上師,沒有真正的佛法修為,可以疏遠這位上師,再皈依真正的上師,但對原來的上師最好也不要批評譭謗,如此才不失為金剛乘的弟子。

第二條──對顯密律儀不遵守。

解釋:顯教密教的戒律非常多,這是防止佛教徒行邪為非的規律,如五戒、十善乃至二百五十條戒均是,持戒獲得的力量就是戒力,密教金剛乘的弟子,顯密律儀都要守得住才可以。
第三條──對金剛兄弟起怨諍。

解釋:同門與同門或同門對別門。同樣是金剛乘,不得起怨恨或鬥諍之心。所以真佛宗有「禮敬同門,尊敬上師」的戒律,特別重要。

第四條──妄失慈悲心嫉有情樂。

解釋:金剛乘的弟子,要有慈悲心,不可嫉妒。

第五條──畏難不度退失菩提心。

解釋:以慈悲心來度眾生,任何大惡之人均要度化他,不怕困難,不可退卻,以眾生皆有佛性,去感動他,不能畏懼困難,失卻了菩提正念,而菩提發心,就是度盡眾生的大發心。

第六條──譭謗顯密經典非佛說。
解釋:目前社會上,有很多人譭謗經典,說這本是偽經,那本又是偽經,在未明白前,最好不要妄論,因妄論,因妄論就是譭謗,犯了戒也。

第七條──灌信不具授密法。

解釋:傳授密法的人,祗有具上師資格的人才可傳授密法,上師的資格由根本上師認可,及入毗盧性海,由本尊認可。若無此二者認可,自稱上師,傳授密法,稱為「灌信不具」,沒有灌頂,信未立也,未得上師之實也,不得傳授密法。

第八條──損苦自蘊不如佛。

解釋:金剛上師如佛一般,金剛乘的弟子就是佛子,也是法王子,損害他人,惱苦自己,充滿五蘊之心,均不合佛的戒律。

第九條──偏廢空有不學空心。

解釋:空同有要並重,「空心」即「無心」,這法門也要修證,不得偏廢。

第十條──與謗佛破法惱害眾生者為朋。

解釋:這一條同第五條看似衝突,其實不然。我們可以去度化謗佛破法者,去度化惱害眾生者。但是不可同謗佛破法者,及惱害眾生者,站在同一條線上,不得交成好友,互相嬉戲。

第十一條──自矜勝法妄失密意。

解釋:自己經常強調自己的法力第一,以法力逞強,忘掉自己修密宗的成佛,救眾生,發菩提心的本來意義。

第十二條──不說真密法障破善根。

解釋:真正的上師,要傳授真正的密法,若不傳授真正的密法,而不度一切有緣眾生,是障破善根,是犯戒的。
第十三條──法器及密法材料不完成

解釋:修一切法,用一切法器,傳一切法,材料要齊備,始不犯戒。

第十四條──譭謗婦人慧自性。

解釋:對婦道人家不破壞她的慧性,即平等觀之意。

以上十四條,是學密宗的根本大戒,學密的人要受圓滿灌頂,也要知道這十四根本大戒,若沒有受圓滿灌頂及守十四根本大戒而學密宗,這種學法,是不如法的,是學邪法的。
有很多人非常奇怪,盧勝彥上師的法號是蓮生,而他的弟子法號的第一個字全是「蓮」字。這不是很奇怪嗎?照一般慣例,師父的法號同弟子法號的第一個字是有別的,例如我的皈依師是印順導師,我的法號是慧彥,皈依樂果法師時,法號是道彥等等。

其實,我將法號,師與弟子同一字號,其理有三:

第一,果境相等。我盼望所有弟子的修行,其果報的境界同我一樣,人人都可以往生蓮池世界。

第二,道法相親,我將弟子法號同我法號不分字,得到道法不分的境界,我們是一體三寶,更能親近,上師之法,直傳弟子,人人同沾法益,不分親疏,一律得益。

第三,師徒一家。我本來就有如此想法,徒弟的修行若得妙法,有時候青出於藍,更勝於藍,我盼望學生的修行,人人更勝於我,所以我將法號與我同,表示師徒一家,更能親近之意義也。

同時,我這位上師,根本就沒有上師的架子,一切隨隨便便。而我的一些弟子,看我這老師如同朋友一般,一向隨便了,也分不出誰是老師,誰是學生。我也沒有甚麼威嚴,也不會發號施令,一切隨緣,我就是這樣的一位上師。

然而,我對於我自己的老師,那就不同,我一見自己的老師,一定如見佛一般,雙腿下跪,頭磕地,雙手伸出,五體投地的一拜,以弟子禮去恭敬上師,同時,老師若在附近,我親自持供養去供奉上師,若在遠地,同樣用郵寄禮儀去供奉上師。這是我自己奉行事師的禮貌。

對於我的老師,時時憶念,一日為師,終身為父,凡一切法事早晚課,皆記憶皈依師父之時,對師父傳下的法,特別珍重。

佛法的本身,是重禮儀的,所以馬鳴菩薩的回向發願文有「事師法五十頌」,這是講學生如何來恭敬上師的禮儀。我把它寫了出來,我覺的,能做到就是盡力去做,不能做到,就隨緣,讓我們看看「事師法五十頌」,是說些甚麼?皈依的弟子要如何才算合於皈依的本份。
原著者馬鳴菩薩。解釋如下:  

第一條,十方世界中  三世一切佛  恆於灌頂師  三時伸禮奉

解釋:
弟子要一日三時(日初、日中、日落),禮拜上師,憶念上師。如同三時拜佛一般的恭敬。

第二條,起最上恭敬  合掌以持花  散彼曼荼羅  頭面接足禮

解釋:
對壇城獻花,對上師恭敬的行五體投地的大禮。

第三條,彼師或在家  及新受具戒  置經像于前  則息諸疑謗

解釋:
上師不管是在家或出家,或剛受具足戒,祗要在佛像前,經前,都要恭敬,不得有懷疑及譭謗的惡念頭。

第四條,若出家弟子  常淨心承事  已坐當起迎  唯除於敬禮

解釋:
對上師淨心承事,懂得讓座之禮。

第五條,彼師及弟子  當互審其器  若不先觀察  同得越法罪

解釋:
拜師前要先觀察老師,是不可承師,老師也要注意這位弟子可教導否,不則,同樣犯了不如法的過失,都是輕忽罪。

第六條,若忿恚無慈  貪愛多輕浮  傲慢自誇矜  抉擇不應依

解釋:
容易發脾氣,無慈悲心,貪心愛虛榮,傲慢自我誇張,這樣的老師,不應去皈依,所以要皈依先看清楚老師的習性。

第七條,具戒忍悲智  尊重無諂曲  了秘密儀範  博閑諸論議

解釋:
有大慈悲的,有大智慧的,守住戒律的,自我尊重,不諂不曲,通一切法的,才是好的上師,所以擇師時就必須注意了。

第八條,善達真言相  曼荼羅事業  契證十真如  諸根悉清淨

解釋:
一切法通達,親證十地菩薩之果位,六根清淨,沒有煩惱,才是好上師也。

第九條,若彼求法者  於師生輕譭  則謗諸如來  常得諸苦惱

解釋:
求法的弟子,不可毀謗上師,罵上師如同罵佛,一定很苦惱。

第十條,由增上愚痴  而獲于現報  為惡曜執持  重病相纏縛

解釋:
譭謗上師,是很愚痴的,很快得到報應,天上惡神入其心,必得重病,不得解脫。

第十一條,王法所逼切  及毒蛇傷螫  冤賊水火難  非人得其便

解釋:
譭謗上師,必犯王法,被毒物所傷,水災火災盜賊均至,一切惡鬼神常給災難。

第十二條,彼頻那夜迦  常作諸障礙  從此而命終  即墮於惡趣

解釋:
譭謗上師,自有惡神來賜災難,死後入三惡道,即地獄、餓鬼、畜生。

第十三條,勿令阿闍梨  少分生煩惱  無智相違背  定入阿鼻獄

解釋:
弟子承事上師,勿令上師有一點煩惱,若違上師意旨,背叛上師,入阿鼻地獄。

第十四條,受種種極苦  說之深可怖  由謗阿闍梨  於中常止住

解釋:
阿鼻地獄是最苦的地獄,由於譭謗上師,就如此恐怖,痛苦無盡。

第十五條,彼阿闍梨者  弘持正法藏  是故當一心  輒莫生輕慢

解釋:
弘持正法的上師,弟子要一心承事,若有輕慢心,就犯以上重罪。

第十六條,常於阿闍梨  承事而供養  發生尊重心  則蠲除障惱

解釋:
盡心供養上師,尊重上師,由於上師加持,始可滅障礙、煩惱。

第十七條,又復於師所樂行於喜捨  不吝於己身何況於財物

解釋:
自己生命都可犧牲,何況財物,喜歡施捨的人有福報。

第十八條,勤修無量劫  難證如來果  今於一生中  阿闍梨賜予

解釋:
修行人若未逢上師,無法修持成佛,所以上師傳法,修持成佛,功德由上師所賜。

第十九條,普護其深誓  供養諸如來  恭敬阿闍梨  等同一切佛

解釋:
奉事上師,是自己初入門的誓願,同供養佛一樣重要。

第二十條,微細所愛物  特諸最上珍  求無盡菩提  誠心悉奉獻

解釋:
上師是一體三寶,用最好的東西承事,有無量無邊功德。

第二十一條,施佛阿闍梨 念念常增長 是最勝福田 速得菩提果

解釋:
供養上師,供養佛,是最勝福田,很快得證菩提果。

第二十二條,如是求法者  具戒忍功德  不虛誑於師  當獲金剛智

解釋:
對上師很誠意的敬奉,有忍耐性,不虛假的,一定可得如來金剛的智慧。

第二十三條,若足踏師影  獲罪如破塔  於床坐資具  騎驀罪過是

解釋:
不得足踏上師的影子,不得坐上師的床,不得用其常用之器具,這都有罪。

第二十四條,若師所教誨  歡喜當聽受  自己或不能  則善言啟白

解釋:
歡喜接受上師的教誨,若辦不到,可婉轉將情形表達。

第二十五條,由依止師故  所作皆成就  現樂及生天  何敢違其命

解釋:
由於上師傳法,弟子才能成就一切法,上師是無上福田,弟子勿違其命令。

第二十六條,師財如己命  師愛敬若師  師眷如己親  敬奉母疏怠

解釋:
替上師守財,如同己命,不得浪費。恭敬上師所恭敬的人,恭敬上師之眷屬,不得怠慢。

第二十七條,不應於師前  覆頂及乘御  翹足手扠腰  安然而坐臥

解釋:
在上師面前,儀表要端莊,像惡形惡狀的動物,翹腳或手扠腰的動作均不可。

第二十八條,或事緣令坐  勿舒於雙足  常具諸威儀  師起速當起

解釋:
威儀是佛弟子應有的,坐時雙足勿圖舒服而伸,上師一起立,馬上要跟著起立。

第二十九條,若於經行處  不應隨舉步  端謹立於傍  無棄於涕唾

解釋:
上師必經之路,宜在旁肅立,恭迎恭送。上師若咳嗽、鼻涕也不得有嫌惡之心。

第三十條,亦勿於師前  私竊而言說  及鄰近語笑  歌舞作唱等

解釋:
在上師面前,不可竊竊私語,一切不莊重的舉動,一律去除。

第三十一條,或令坐或起各安徐禮敬
若於險路中自己作前導


解釋:
對上師的指示,都要安詳敬禮,走在較危險之路上,要自己引導上師前進。

第三十二條,又不應於前  身現疲勞相  屈指節作聲  倚柱及牆壁

解釋:
在上師面前,精神要振作,不要有氣無力之樣,小動作均須停止,身體不倚柱靠壁。

第三十三條,或浣衣濯足  及澡浴等事  先白師令知  所作無令見

解釋:
洗衣洗澡洗足,先告上師,勿令上師看見。

第三十四條,又復於師名  不應輒稱舉  設有困問者  當示之一字

解釋:
不得隨意呼叫上師的名字,有人問,告於法號。

第三十五條,師或令幹集  當伺其遣使  於彼所作事  憶持常不忘

解釋:
常聽侯上師之差遣,牢記上師交代的事,盡力去完成。

第三十六條,或笑嗽伸欠  則以手遮口  若有事啟聞  當曲躬軟語

解釋:
凡想笑、打哈欠、咳嗽,均用手遮口。有事情要講,須躬身恭敬。

第三十七條,若在家女子  淨心來聽法  合掌具威儀  專視於師面

解釋:
女子聽法,端莊第一,雙手合十,專注精神。

第三十八條,聞已當奉持  捨離於憍慢  常如初適嫁  低頻甚慚赧

解釋:
上師傳法,女子要細心奉持,不可自高自大,如新嫁娘一般,低頭學法。

第三十九條,於彼嚴身具  無復生愛樂  與善非相應  皆思惟遠離

解釋:
女子學法,要離虛榮,世俗飾物,不生喜愛,凡是不善的,要思遠離。

第四十條,常慕於師德  不應窺小過  隨順獲成就  求過當自損

解釋:
學師之德行,上師若有小過,不應擴大渲染,要學會隨順上師才有成就,若渲染上師之過,自己反而學法不成,有輕慢心,害了自己。

第四十一條,說法度弟子  曼荼羅護摩  城邑同師居  無旨不應作

解釋:
凡是一切法事,全應照上師的意思而作,沒有上師指示的,不可作之。

第四十二條,或說法所得  淨施諸財物  悉以奉其師  隨得而可用

解釋:
講經說法傳法的收入,應是上師的,若上師應許如何支配,才能動用之。

第四十三條,同學及法裔  不應為弟子  亦不於師前  受承事禮敬

解釋:
傳承法統,不可亂,同拜一位上師,不可再互為師或徒,這是法統。

第四十四條,若以物上師  二手持奉獻  師或有所施  當恭敬頂受

解釋:
呈物給上師,二手恭敬。師有施予,同樣雙手恭敬過頂領受。

第四十五條,自專修正行  常憶持不忘  他或非律儀  愛語相教示

解釋:
佛弟子須專注修行功課,永恆不止,不合戒律的,不可行,不可故意尋上師之過。

第四十六條,若師所教敕  或病緣不作  當作禮諮陳  斯則無其咎

解釋:
上師的教導,要一一遵行,若因病,作不成,要婉轉解釋,如此才沒有過失。

第四十七條,常令師歡喜  離諸煩惱事  當勤而行之  恐繁故不述

解釋:
一切所作所為,必須常使上師歡喜,所有一切煩惱事,替上師解決,努力行之,恭敬供養,侍奉上師,不懈怠。事師法甚多,所以不全部說出。

第四十八條,彼金剛如來  親如是宣說  及餘教所明  依師獲成就

解釋:
佛如此說,依止上師,能得大成就。

第四十九條,若弟子清淨  皈依三寶已  當付事師法  先令熟諷誦

解釋:
凡有弟子來皈依,要他熟讀「事師法」,不得犯錯。

第五十條,次授秘密教  使成正法器  根本十四墮  同應善誦持

解釋:
弟子皈依灌頂後,再傳密法,使其成正法之修者,有密宗根本十四墮之戒律,也須教授之,使之受持,而成善金剛修持者。

  這「事師法五十頌」,是佛門弟子對於上師所應持有的儀規。我個人熟讀「事師法」之後,對自己所有的上師也應該如此的奉侍供養,徹底的努力去做到。因為我的一切密法,若無上師傳法,我又如何修持圓滿?

  目前我的弟子愈來愈多,在美國西雅圖,法幢高樹,為了使法門更齊備。希望海內外諸弟子,共同研讀「事師法五十頌」,知禮敬上師同門,不得知法犯法,我雖是隨順諸弟子,但金剛護法神均日夜守護,凡是輕易不如法的,皆得到很大的報應,到時候,我亦救度不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