密教的戒律,應該比顯教更嚴格,密教一開始,就有十四條根本墮戒。所以凡是
金剛弟子,一定要了解一切金剛秘密的戒律,而且要了了於心,一切戒律要盡力
去遵守,永遠不破戒,尤其這根本十四大戒,一條也犯不得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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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一條 |
對於上師身口意不恭敬。(侮辱或輕視自己的上師) |
| 解 釋: |
上師由於代佛傳法,是一體三寶,密教以師為第一皈依,平時就視師如佛。所以弟子在皈依前,就要好好去瞭解上師,免得皈依之後又後悔,形成了對上師身口意的不恭敬。既然皈依了,就要敬師重師,如此才有功德,才有佛法成就。若譭謗,就犯了「密教根本十四大戒」第一條,墮金剛地獄。
若皈依上師後,確實知道這是一位假上師,沒有真正的佛法修為,可以疏遠這位上師,再皈依真正的上師,但對原來的上師最好也不要批評譭謗,如此才不失為金剛乘的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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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二條 |
對顯密律儀不遵守。(犯佛的戒律) |
| 解 釋: |
顯教密教的戒律非常多,這是防止佛教徒行邪為非的規律,如五戒、十善乃至二百五十條戒均是。持戒獲得的力量就是戒力,密教金剛乘的弟子,顯密律儀都要守得住才可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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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三條 |
對金剛兄弟起怨諍。(對自己的金剛道侶生出了瞋恨心) |
| 解 釋: |
同門與同門或同門對別門,同樣是金剛乘,不得起怨恨或鬥諍之心。所以真佛宗有「禮敬同門,尊敬上師」的戒律,特別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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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四條 |
忘失慈悲心嫉有情樂。(放棄了慈悲) |
| 解 釋: |
金剛乘的弟子,要有慈悲心,不可嫉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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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五條 |
畏難不度退失菩提心。(放棄了菩提心) |
| 解 釋: |
以慈悲心來度眾生,任何大惡之人均要度化他,不怕困難,不可退卻,以眾生皆有佛性,去感動他,不能畏懼困難,失卻了菩提正念,而菩提發心,就是度盡眾生的大發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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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六條 |
譭謗顯密經典非佛說。(譭謗佛門其他宗的教義) |
| 解 釋: |
目前社會上,有很多人毀謗經典,說這本是偽經,那本又是偽經,在未明白前,最好不要妄論,因妄論就是毀謗,犯了戒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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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七條 |
灌信不具授密法。(公開了秘密的開示) |
| 解 釋: |
傳授密法的人,祇有具上師資格的人才可傳授密法,上師的資格由根本上師認可,及入毘盧性海,由本尊認可。若無此二者認可,自稱上師,傳授密法,稱為「灌信不具」,沒有灌頂,信未立也,未得上師之實也
,不得傳授密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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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八條 |
損苦自蘊不如佛。(藐視自己的根本佛性) |
| 解 釋: |
金剛上師如佛一般,金剛乘的弟子就是佛子,也是法王子,損害他人,惱苦自己,充滿五蘊之心,均不合佛的戒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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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九條 |
偏廢空有不學空心。(侮辱及輕視「空」的道理) |
| 解 釋: |
空同有要並重,「空心」即「無心」,這法門也要修證,不得偏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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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十條 |
與謗佛破法惱害眾生者為朋。(隨欲浮沉與惡人一齊行惡事) |
| 解 釋: |
這一條同第五條看似衝突,其實不然。我們可以去度化謗佛破法者,去度化惱害眾生者。但是不可同謗佛破法者,及惱害眾生者,站在同一條線上,不得交成好友,互相嬉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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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十一條 |
自矜勝法忘失密意。(不觀想「空」) |
| 解 釋: |
自己經常強調自己的法力第一,以法力逞強,忘掉自己修密宗的成佛,救眾生,發菩提心的本來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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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十二條 |
不說真密法障破善根。 |
| 解 釋: |
真正的上師,要傳授真正的密法,若不傳授真正的密法,而不度一切有緣眾生,是障破善根,是犯戒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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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十三條 |
法器及密法材料不完成。(完全忽視你的神聖誓約) |
| 解 釋: |
修一切法,用一切法器,傳一切法,材料要齊備,始不犯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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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十四條 |
毀謗婦人慧自性。(誹謗女人。因女人是智慧的根源) |
| 解 釋: |
對婦道人家不破壞她的慧性,即平等觀之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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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十四條,是學密宗的根本大戒,學密的人要受圓滿灌頂,也要知道這十四根本大戒,若沒有受圓滿灌頂及守十四根本大戒而學密宗,這種學法,是不如法的,是學邪法的。
《蓮生活佛文集第48冊─上師的證悟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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